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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议新规“闯黄灯”
作者:薛灵   发布时间:2013-01-04 11:25:27


    我国道路交通历史上最严历的规定,即《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闯黄灯扣6分” 已在2013年元旦假期实施三天。从有关官方消息得知,这个新交规实施首日的情况来看,初步显现出规范驾驶行为、增强安全意识、预防交通事故的积极效果,因违反闯绿、黄灯交通信号导致的交通事故大幅下降,有的地方元旦当天的交通事故率同比下降达25%左右。然而,就在官方肯定这个成绩的同时,这几天网上却反其道而行之,对“闯黄灯”新规吐槽的议论是最大最热闹的。很多网友都称“很少有一条交规在实施后遭遇过这么大的质疑声和反对声,引发如此大的争议。”那么,“闯黄灯扣分罚款”究竟有利还是有弊?这个新规究竟科学还是不科学?笔者认为很有研究议论的必要。

    议论一:养成习惯,“闯黄灯扣分”的矛盾才会缓和

    “闯黄灯处罚”之所以会出现极大争议,关键在于很多驾驶者对黄灯的概念认识模糊。本来“黄灯减速”就是驾驶人员应该懂得的基本原则,但现实中,许多人却很大程度上把“黄灯减速”当作“就要亮红灯了,还不快走”的信号,许多人为抢过路口,实际上养成了“黄灯加速”的错误驾驶习惯,这样就大大增加了道路危险系数。

    在道路机动车密度最高、汽车文化和产业发达的国外,“黄灯减速”和“闯黄处罚”都是各版交规中必备的条款。当然,他们的交通规则也同时规定,行驶中的车辆在路口突然遇到黄灯时,停车的危险大于行驶,则司机应快速通过路口而不应急刹车,以免造成危险。他们首先明确“黄灯减速”和“闯黄处罚”是大前提,然后在大前提下单列出突然遇黄减速不及时应如何处置的“但书”,如此便兼顾了原则性和灵活性,确保了“安全第一”,是可取的思路。

    我国“闯黄灯扣分”新规出炉,应当说是针对我国很多驾驶者“黄灯加速”这一错误习惯的转变。但是笔者认为当务之急是加大交规普及力度,真正树立起“路口减速”、“黄灯减速”的良好交通习惯,当“黄灯减速”习惯真正养成之际,“闯黄灯扣分”的矛盾就会大大缓和。

    议论二:闯黄灯扣分罚款规定没有遵守人性化管理原则

    可以这么讲,当前,闯黄灯和其他违章现象不是司机真正故意违章的,起码绝大多数司机或驾驶人员不是有意识的去违章,去制造车祸事故的,最多是他们思想不集中,注意力不够,或者技术上有些缺陷而为之。所以,把闯黄灯列为最严厉的处罚规定有悖人性化管理原则的。人性化管理是指基于人的利己假设、理性假设、满意假设而实施的管理方式,也是在合理化管理之外注意安人的管理。中国人最讲"仁"和"义"。"仁"是安人之道,就是用仁心去安人;"义"是经权之道,就是恰到好处,所以管理的最高境界就是做到"恰到好处"。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问题上,法律虽然可以爆出最严厉的面目,但是,其不可以代替人的思想彻底转变。要真正让广大驾驶人员自觉遵纪守法,突出人本思想,提倡人文关怀,多在思想教育方面下气力,不可增加管理层的便利去抑制被管理层的利益,才是根本之所在。

    议论三:闯黄灯规定不易掌握

   《道路交通法》规定,黄灯表示警示。根据此规定,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未过停止线车辆继续通行的属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实践中,闯黄灯扣分罚款规定让广大司机无所适从。理由如下:一是如果闯黄灯扣分罚款的话,设置的黄灯就无意义啦。因为多年来,“绿灯行、红灯停”是连小孩子都懂得的过马路要则,而没有听说过“黄灯行”不对的话题。如果“黄灯行”也处罚的话,那还不如把黄灯也规定到红灯里去呢;二是黄灯在车辆行进时突然亮起,司机来不及刹车。因为,多数交叉口的信号灯没有倒读秒,司机根本掌握不住绿灯何时灭,黄灯何时亮。三是不闯黄灯容易造成追尾车祸。一般情况下,闯黄灯容易造成越过黄灯标线的车祸,但是,事物都有两面性,往往有时前面的车不进入黄灯标线,后面的车就会因刹不住闸而撞上前面的车,这在实践中屡见不鲜;四是违反科学规律。物理中,有一个概念叫“停车视距”,即车辆从发现障碍物,采取制动到完全停止的距离,在非高峰期,汽车在城市路口时速大约20到40公里间,相应对刹车距离也有要求:如果以每小时40公里的车速行驶,汽车的停车视距是45米;时速20公里停车约需15米;时速30公里停车约需25米;为此,遇黄灯突然停车的话,不但违反牛顿第一运动定律,即惯性定律,而且还违反有关专家的学说。

    议论四:不妨给“闯黄灯扣分”设置一个“熟悉适应过程带”。

    不可否认,处罚闯黄灯既有法律层面的建构意义,也有现实层面的实用意义。因为现实中法律对车身越线的表述是清楚的,但操作上比较困难,在某种程度上暴露出现“乱套”的局面。黄色信号灯的作用是净空交叉路口,使讲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在黄灯期间可以快速通过。而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不得通行,但有些车俩却抢行了。所以,这样的抢行黄灯的就属于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违法行为。

黄灯警示的作用非常明显,如果车辆到路口就自然减速,不但可以让司机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而且,更重要地是能确行人的绝对路权和安全。同时,还体现了一种社会文明进步的实践。综合各种因素来看,“黄灯被罚”是大势所趋,也是国际惯用做法,理应得到支持和鼓励。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虽然遵守黄灯法规是大势所趋,但,不能看到2013年元月1日开始执行这一法规显得太为仓促。从不少网友首日驾驶体验的情况反馈来看,不适应、感到太突然的“吐槽”现象超过任何一部新法实施时的现象。这说明黄灯被罚的执行判定标准还有待改进的空间。主要是当绿灯突然转黄灯时急刹车难以控制的问题。针对这种情形,笔者认为不妨为驾驶员设定一个黄灯“熟悉适应过程带”。即:一是在理论工作上,设置一个舆论普法“熟悉适应过程带”。有关部门首先应加大对黄灯被罚新规的宣传力度,从根思想上这一根本问题改变一些驾驶员的“历史习惯”,让其克服视法如儿戏的意识,真正知道新规开始执行了,必须自觉做到所有车俩步调一致。二是设置一个实地操作“熟悉适应过程带”。在距离路口信号灯一定距离处设置警示牌或警示灯提前作为缓冲,让司机提前做好减速限速的准备。三是设置一个交警执法“熟悉适应过程带”。对闯黄灯处罚提供录像实物资料取证,让被罚者心服口服,有效防止扯皮拉筋现象发生。

    (作者单位:郑州高新区法院)



责任编辑: 孟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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