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张跃飞 龚盛林)
网管盯上了自家网吧的“钱匣子”,通过修改数据将网吧43000余元营业款盗走。近日,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这样的职务侵占案,一审判处被告人曹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曹某,湖南省益阳市人,今年20岁。2012年6月,他受聘到益阳市康复路某网吧任网管。按照权限,曹某并没有支配营业款的权力。可经过一段时间,曹某发现网吧的收银系统有漏洞,里面的营业额等数据是可以修改的,于是心生歹意。2012年7月的一天中午,网吧其他工作人员都去吃午饭了,网吧柜台里只剩曹某一人。他马上进入网吧的收银系统,将收款数据修改减少了几百元后,打开收银台,将同等数额的营业款拿走。观察了几天,见没人发现,曹某多次将黑手伸进收银台。网吧老板发现网吧上座率较高,而营业额却大幅减少后,觉得内部人员窃取营业款可能性较大,于是立刻报案。案发后,曹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查,曹某任职期间共窃得43000余元营业款。曹某退赔了网吧的全部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曹某利用职务之便,将所在单位的财物非法占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鉴于其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