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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客服“偷”信息 冒名他人领商品
发布时间:2012-03-09 15:35:39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李鸿光)
担任上海某贸易公司客服主管的彭某,利用职务之便将客户一笔预付款未销帐的3万余元钱款,冒名顶替将该笔款项购置手机、笔记本电脑等商品,得手后再转手销赃换取现金挥霍殆尽。3月9日,上海静安区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彭某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
现年26岁的彭某仅有高中文化程度,尽管工作已有多年,但在她所担任的数个职业中均为“蓝领”阶层的业务员、客服及客服主管等工作。喜欢追求高档消费奢侈生活的她,每月收入不多却开支不小的她,不但追求高档消费,甚至经常属于是超前消费,在她的信用借记卡上,永远处在负数状态,需要月月向银行还钱。 2010年6月,身为公司客服主管的彭某,利用主管职务的权限,通过公司电脑系统巡视客户预付资金流情况时,她偶然发现在2008年有笔3万余元的钱款发生,现仍挂在客户“张某”名下预付款,还宕在公司财务的账上,至今还未销帐,其实这笔钱款已经消费掉,只不过被公司财务做到其它科目上。彭某内心暗暗盘算若冒充客户“张某”消费掉电脑中所预付的资金,应该是没人知道的。遂彭某在本公司注册了一个客户ID账户,随后以“张某”的身份先后两次,分别于2010年7月、2010年10月以总金额31249元,订购了手机和笔记本电脑。 据案发后彭某交代,“第一次我是骗表弟,说自己购买了电子商品,但实在是没有时间去提货,就让表弟帮忙去提下货。第二次不能再找表弟怕‘穿帮’,则通过快递公司送到住家附近的本市中山北路某路口,自己再接货。”两次赃物到手后,彭某就以1.6万余元的低价卖给了“黄牛”,所得钱款用于信用卡透支还账。 很快公司就发现这两笔不正常的消费,属于重复使用购买,便根据取货存根联上送达方式,快递公司雇员询问,彭某很快被指认出来,获悉事情败露后,彭某主动向公司坦白交代,并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还在家人的帮助下退赔了全部资金。法庭上,彭某承认是自己一念之差,才干出了如此荒唐之事。据此,法院依法从轻对彭某作出了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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