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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半年内私吞公款19万去整容 想靠容颜留住男友
发布时间:2012-06-18 11:33:26
自己变得漂亮一些能找到好对象,她下决心整容,但把公司的客户当成了自己的提款机。在河南省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财务部工作的黄莉莉(化名)半年内侵占公款19万余元,两次请韩国整容师。近日,因涉嫌职务侵占罪的黄莉莉站在了焦作市山阳区法院的被告席上。
指控:整容挥霍19万余元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黄莉莉在2011年7月至11月间,在河南省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财务部工作期间,利用其负责制作付息表和审核合同的职务之便,通过虚增出借人、虚列出借人利息的方式,共在付息表中虚列利息192870元,致使公司将该虚列的利息予以支付。黄莉莉将该利息据为己有,并用于整容和日常花费。 庭审:法庭上供认不讳 昨天上午10时20分,黄莉莉被带进了法庭。站在被告席上的38岁的黄莉莉肤色白皙,纤细的身体藏在宽大的囚服里。 在法庭上,法官问她在公安机关的供述是否属实时,她说属实。法官问她是否想过还钱时,她说想过,想到年底公司会给她一笔提成,等提成拿到手后,再悄悄还上这笔钱。法官问她拿着这笔钱有何用途时,黄莉莉羞愧地低下了头,说她去某整形美容医院,请韩国的整形师为她整容。法官问她现在是否后悔时,黄莉莉的眼泪大颗大颗地往下掉,她说因为法律意识淡薄,才做下了如此荒唐的事情,希望法官能给她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山阳区法院审理后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黄莉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所在公司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予以支持;被告人黄莉莉当庭自愿认罪,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黄莉莉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背景:她想靠容颜留住男友 庭审中,黄莉莉说她的丈夫几年前爱上了一个年轻女子后和她离婚了。为和前夫赌气,更为了再找一个好丈夫,她下此狠招。 一年前,朋友给黄莉莉介绍了一个相貌、家境都不错的男子,两人见面,相谈甚欢。经过一段时间接触,黄莉莉很心仪这名男子。可她怕这个男子有一天会和前夫一样弃她而去,认为只有美丽的容貌才能留住男人。为此,她不惜大把掏钱,想方设法用容貌留住男友。她将公司客户的钱拿到手后,立即直奔郑州市,找到某整形美容医院,花了近10万元进行抽脂、拉皮、隆鼻等手术。整容之后发现效果不太好,于是她再次来到这家整形美容医院进行二次整容。她两次整容花了十几万元,余下的钱买了首饰和高档服装。很快,19万余元公款就被她挥霍一空。 来源:
大河网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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