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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法院推进“幸福家庭”建设
发布时间:2012-12-28 15:10:31
本网讯(通讯员 区鸿雁 王琦)
为充分发挥家庭在干警工作、生活中的独特作用,让每一个家庭成员都当好“廉内助”、“贤内助”,把家庭建成充满亲情、远离腐败的安全港湾,云南省陆良法院以实现单位、干警家庭廉文化建设“双赢”为目标,组织开展了“1+5”家庭助廉和创建“安全、温馨”幸福家庭活动,有力地推动了廉政文化进家庭的深入开展。
在每年春节来临之前,陆良法院都要举行一次别开生面的家庭助廉活动,活动采取“开一个迎春茶话会,送一封慰问信、发一份家属助廉慰问金、上一堂廉政教育课、签一份家庭助廉承诺书、拟一份家庭幸福计划”的方式,教育引导干警家属充分认识家庭助廉活动的重要意义,通过家庭的积极努力,协助干警筑牢反腐倡廉防线,当好“廉内助”,关爱干警,让干警全身心投入到审判工作中,当好“贤内助”。 在“1+5”家庭助廉活动基础上,为确保家庭助廉活动取得实效,陆良法院还注重发挥先进模范的典型带动作用,组织开展一年一度的“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幸福家庭”创建活动是“家庭幸福计划”的延伸与扩展,评选标准包括干警夫妻双方事业发展、尊老敬老、夫妻恩爱、孩子健康成长等四个方面的内容,每年由院里评选出“四星级幸福家庭”5户。 五年来,法院党组始终将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作为一项工作重点,长抓不懈,始终将好的经验做法总结提炼,不断创新,始终将廉政文化长效机制建设摆在更为突出的位置,狠抓各项措施的督促落实:一是加强组织机构建设,确立了一把手亲手抓、政工纪检具体抓、干警家属协助抓的工作机制,确保了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不走样、有实效;二是将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列入单位绩效考核,作为加分内容,调动各方工作积极性;三是建立班子成员与干警家属结队帮促制度,对重点岗位、高危干警家庭平时多走动,进行经常性的帮促工作,确保人员不掉队、工作上台阶。 “流水不腐,户枢不蠹”。随着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等各项廉政措施的深入落实,陆良法院在队伍建设上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已连续多年保持无违法违纪人员,有力地促进了全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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