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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峰法院五大措施构筑纪检监察长效机制
发布时间:2012-10-10 14:01:03
本网讯(通讯员 王斌)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防腐败工作方针,从“以司法公开促司法公正,以司法公正立司法公信,以司法公信保司法廉洁”的高度出发,采取五大措施大力推进“阳光司法”,促进防腐倡廉建设。该院先后被评为 “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全区法院‘阳光司法’示范单位”,干警连续多年“零违纪”。
一、立案信访公开,方便群众诉讼。实施窗口服务公开,在立案庭设置便民服务窗口,推行“一站式”办公,建成集导诉、立案、调解、司法救助、查询、诉讼事务办理、判后答疑、接访为一体的对外服务窗口,为当事人提供司法公开服务;实施信访公开,推行法官轮流值班与信访登记备案制度,为当事人提供导诉、信访接待、判后答疑等工作,变被动受访为主动接访,将涉法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 二、审判流程公开,规范权力运作。加强案件流程公开,对案件的流程从立案到案卷归档的各个环节进行动态跟踪管理,确保案件质量效率基础数据真实、准确;加强庭审公开,采取对庭审全过程实施同步录音录像以及通过实时监控系统随时抽查庭审过程等方式,规范法官庭审行为。针对重点案件实施庭审网络直播,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庭审过程;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将该系统与文书匿名上网系统连接,实现文书起草与裁判文书上网“无缝”联接,方便社会监督,推进法院阳光司法建设。 三、执行信息公开,破解执行顽疾。推行“执行日志”制度,依托审判管理系统对执行过程中的送达、查封、扣押、评估、拍卖、执行款物分配等各个环节进行电脑实时记录,实现当事人对执行案件的动态监督;对在执行中容易出现廉政问题的评估拍卖、执行款物发放等环节,加强节点控制,实行流程跟踪管理和网上审批权限控制,形成 “不能为、不敢为”的防范机制。 四、审务信息公开,完善监督机制。以法院网站为载体,建立法院信息公开平台,开设法院官方微博与院长邮箱,依托信息化网络拓展法院与大众沟通的渠道;开通司法语音查询电话与一体机查询系统,打造“看得见、摸得着、听得见”的全方位信息查询系统,实现案件信息最大程度向社会公开;创建数字化档案加工室,率先成为全区基层法院首家实现档案信息化的单位,实现档案数字化公开查询。 五、司法监督公开,形成监督合力。对内形成“以审管办为主体,对审判质量效率和审判流程进行监督;以纪检监察为主体,对干警违法违纪和错案责任进行监督;以政工科为主体,对干警个人业绩考评进行监督”的“三位一体”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对外主动接受人民陪审员、权利机关、社会群众、新闻媒体等外部监督。通过加大陪审率,实现人民陪审员对审判工作的监督;通过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在法庭内专设代表委员旁听席等,主动接受权力机关的监督;通过“法院开放日”和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接受社会监督;通过积极为媒体报道创造条件和专设庭审媒体席,认真对待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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