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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法院“五深化”打造公正廉洁高效队伍
发布时间:2012-09-24 10:38:00
本网讯(通讯员 刘红连 彭星基)
今年以来,江西省吉安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以提升司法公信力,推动“公正、高效、廉洁”司法为目标,通过整合审判资源,改革审判管理,强化社会管理创新,发挥能动司法作用,积极打造为民服务新亮点,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期待、新需求,打造一支“公正廉洁、高效为民”的法官队伍。
通过深化案件立案管理,全力打造诉讼服务中心。吉安县法院将立案信访大厅全面打造成诉讼服务中心,中心内设立诉讼指导、法律咨询、诉讼立案、执行立案、案件查询、材料收转、司法救助、法律援助、计费开票、费用收退、判后答疑等柜台和人民调解室、立案调解室;摆放诉讼服务指南、来访须知、风险告知书等诉讼指引资料;随处可见方便群众诉讼的便民举措,银行POS机方便当事人缴纳诉讼费,不用为缴费在法院和银行之间来回奔走;邮政信筒方便来法院办事的群众邮寄信件;触摸屏式电脑方便群众查询诉讼资料;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全院开庭公告;立案大厅还摆放饮水机、常用药品箱和食品箱等便民物品。提供文书样本、格式诉状、写字台、老花镜、笔墨纸张、打字复印、电话传真、电脑上网、报刊杂志等相关服务。基本实现了将诉讼服务中心打造成为“设施齐备、功能完善、制度健全、服务到位”的司法服务场所。 通过深化案件繁简管理,精心构建民商事纠纷速调速裁新机制。今年1月,吉安县法院正式实施民商事案件速调速裁机制,新设立速调速裁庭,3月又在各人民法庭全面实施开展。民商事速调速裁机制注重调解与便民并重,尊重当事人自由选择权,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小额速调速裁,缩短办案周期,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时效与质量完美统一,将最大程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最大程度地实现司法便民、利民、为民。1至8月,该院适用速调速裁程序审理民商事案件196件,其中调解或撤诉结案184件,调解撤诉率达93.88%,平均办案周期为12天,逐步实现机制运转高效化。 通过深化案件便民管理,积极构建大巡回审判机制。吉安县法院充分发挥基层人民法庭扎根乡镇、接近群众、熟悉民情的优势,在各法庭所辖乡镇设立巡回审判点,定期到审判点提供法律咨询、上门立案,对农忙、山林抚育等特定季节或赡养、相邻纠纷等特定类型的案件,以及当事人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案件开展巡回审理。积极推动诉讼与非诉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规范人民法庭对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工作,全面推行司法协理、“三调联动”和驻村调解室工作,构建巡回审判、巡回宣传、指导非诉调解的大巡回审判机制。积极邀请基层乡、镇干部、村(居)委会干部、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司法协理员等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案件调解工作,形成调解合力,将大量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共建和谐美丽乡村。1至8月,该院共巡回审判各类案件91件,有力地宣传了法律,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通过深化案件执行管理,全面实行分段集约执行。为科学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提高执行工作效率,预防司法腐败,今年1月起,吉安县法院推行分段集约执行新举措,对执行案件不再由一名主办法官包案到底,而是将执行案件分为综合内勤、财产查控和执行实施三个阶段。综合内勤组接案后负责办理送达相关执行文书;案件查控组在收到案件10日内完成以下事项的财产调查:银行存款、工商信息、车辆登记及房产登记等,及时裁定查封冻结。财产查控完成后,应在15日内组织双方当事人和解。案件未能执结的将案件移到执行实施组,执行实施组根据案件情况灵活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措施,力求以最短的时间结案。今年1至8月,执行立案263件,结案157件,执结率同比上升24.6%,执行涉案标的额1684余万元,法定6个月执行期限,该院平均仅用74天。 通过深化案件质效管理,积极构建审判集中管理新机制。今年1月,吉安县法院在全市法院率先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履行审判流程管理、司法统计、案件质量评查、审判绩效考核、审判动态分析、审委会日常工作等六项职责,对审判权、执行权运行实行综合管理。通过依托审判流程管理信息平台基础,强化局域网平台补充作用,注重时限管理、节点管理,不断加强对案件运行情况动态跟踪和监督管理,保障审执工作健康有序开展。逐步建立起以案件质量标准为导向、办案流程控制为平台、审判质量效率考评为载体、信访责任倒查追究为保障、强力推进重点工作为抓手的审判管理模式。经过8个月的运行,各项审判质量效率指标数据均呈现良性发展势头,使审判资源配置更趋合理、审判质量与效率明显提高、司法公信力明显提升和干警司法能力水平明显提高。1至8月,该院审管办共评查各类案件1081件,通报了极少数案件存在的质量瑕疵,便于干警补正。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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