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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妹冲突哥打妹 刑事和解获轻判
发布时间:2012-12-25 10:16:08
本网讯(韩 壹)
兄妹起冲突,哥哥打伤妹妹,构成故意伤害罪。法院审理中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哥哥得到妹妹的谅解。2012年12月14日,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这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邓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
被告人与被害人系兄妹关系。2011年7月31日晚,兄妹俩发生争执,先是妹妹拿棍子打哥哥腰部一下,哥哥夺下棍子,随即打了妹妹臀部几下和二个耳光。二人被邻居拉开后,妹妹不解气,冲到哥哥家的庄稼地里,毁坏庄稼,又到哥哥家哭闹。哥哥一怒之下,抓住妹妹的脚,将其从室内拖至屋外的水泥场地上,致妹妹体表多处挫伤。经射阳县公安局法医鉴定:被害人体表损伤程度构成轻伤。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邓某犯故意伤害罪,于2012年10月29日,向法院提起公诉。 在审理过程中,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妹妹对哥哥的行为表示谅解,并撤回附带民事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处罚。审理中,被告人当庭认罪,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且得到谅解,依法从轻处罚。遂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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