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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向男友借钱4千 因琐事吵架男友诉还钱
发布时间:2012-12-19 16:35:53
本网讯(通讯员 韦翔)
2012年12月19日,在广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办公室里,黄耀庄深情地对女友罗丽婵说:“对不起罗丽婵,经过法官的调解,我知道起诉到法院已对你造成伤害,请你原谅我,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们和好吧!借给你的4000元就当我送给你的……”罗丽婵说:“看在法官苦口婆心地做我们思想工作的情面上,我就再给你一次机会!”双方向主办法官卢甫霖道谢后,幸福地牵手离开。望着他们离去的身影,卢甫霖法官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2011年元月黄耀庄与罗丽婵确定恋爱关系,2012年3月开始,罗丽婵先后向黄耀庄借款14次,共计4000元。2012年11月黄耀庄与罗丽婵经常因琐事吵架,双方关系恶化,一气之下罗丽婵向男友提出分手。黄耀庄遂于2012年12月3日诉至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请求依法判令罗丽婵偿还借款4000元。 卢甫霖法官主办该案后,了解到黄耀庄与罗丽婵曾系恋人关系,双方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罗丽婵赌气向黄耀庄提出分手。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性,卢法官认为黄耀庄与罗丽婵还有和好的可能,他们之间的借贷关系也许会因和好而自行处理好,遂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经过耐心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黄耀庄认识到自己起诉罗丽婵是错误的,在法官面前向罗丽婵表示歉意,罗丽婵对黄耀庄也表示谅解,黄耀庄与罗丽婵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黄耀庄自愿放弃对罗丽婵的诉讼请求。双方也因此和好如初。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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