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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细心调查让“老赖”原形毕露
发布时间:2012-12-18 16:40:42
本网讯(通讯员 王川)
2012年12月17日下午,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对“老赖”陈长林有钱不还,恶意规避法律执行的恶劣行为,果断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使得此案顺利执结。
2008年7月13日,金城江区东江镇龙友村村民陈长林因做生意急需资金向同村好友刘名义借款20000元,约定于2009年7月底前还请。到期后,刘名义多次催其还款,陈长林均以生意亏本无钱为由拒绝偿还。于是,刘名义于2010年5月10日将陈长林诉到法院。金城江区人民法院经组织双方调解达成协议:由被告陈长林于2010年6月底前付请原告刘名义借款计人民币20000元,刘名义放弃利息。调解生效后,被告陈长林未按调解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刘名义于2012年9月5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主办法官在接手该案后,多次深入被执行人陈长林家里耐心地对其做法律释明和思想工作,叫他诚信做人。12月17日下午,执行法官又深入被告人陈长林所在村屯调查了解,发现被执行人陈长林近期在所在村民小组的土地补偿款分配中分得计人民币10余万元;又查获被执行人陈长林为逃避法院执行,将所分得的土地补偿款从其银行帐户中取出转移。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惩治违法行为,执行法官果断地将被执行人陈长林传唤至法院,经法官耐心地做说服教育工作,“老赖”陈长林仍未有悔改之意。针对“老赖”陈长林拒不执行法院裁决的恶劣行为,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 当执行法官宣布拘留决定时,“老赖”陈长林当即拖着擅抖的声音恳求法官给予他一次悔改的机会,并当庭打电话通知其家属携款到法院履行了全部义务。 (文中姓名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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