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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筹钱吸毒三次入室盗窃获刑
发布时间:2012-12-19 13:48:06


     本网讯(刘鸿林)   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一审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夏杨坤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被告人夏杨坤,系江西省丰城市人,长期吸毒。2012年初,被告人夏杨坤为无钱买毒品吸食发愁,于是决定实施盗窃。2012年3月9日,被告人夏杨坤窜至丰城市洛市镇崔家村委会乌溪下组涂正香家,见四周无人,窜入室内,在卧室床上的枕头内窃得人民币1700元。2012年3月14日凌晨,被告人夏杨坤携带老虎钳,窜至丰城市洛市镇新洛公司附近夏春秀开的“特色饭庄”,将店门上的链条锁剪断入内,将停放在店内的一辆欧派电动车窃走。尔后以250元的价格卖给杜树林。经鉴定,被盗电动车价值人民币3060元。2012年3月25日凌晨,被告人夏杨坤携带老虎钳,窜至丰城市洛市镇欣荣煤矿,将民工宿舍门撬开,并将失主江青春停放的一辆新大洲本田摩托车盗走。经鉴定,被盗电动车价值人民币28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夏杨坤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窃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孟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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