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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流窜盗窃多辆摩托车被判刑罚
发布时间:2012-12-28 09:31:56


     本网讯(韦梅桔)   湖南籍男子李英联伙同他人流窜西林县与田林县之间,十天时间连续四辆摩托车。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西林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李英联涉嫌犯盗窃罪一案进行了宣判,李某最终遭到了法律的制裁。

    2011年11月24日,湖南籍被告人李英联伙同李华、黄海英(二人均另案处理)窜到广西西林县那劳乡那来屯公路边盗走王某停放在路边的一辆两轮摩托车。车到手后,三人驾车窜至田林县定安镇往高龙乡的公路边,盗走张某停放在公路边的一辆男式两轮摩托车。经鉴定,王某被盗摩托车价值人民币3633元;张某被盗摩托车价值人民币6676元。

    2011年12月5日,被告人李英联再次伙同李华、黄海英驾驶一辆摩托车窜到西林县城,在西林县第二开发区菜市场盗走陶某停放在此的一辆两轮摩托车;三人又于当天下午窜到西林县那劳乡顶蚌村,盗走王某停放在公路边的一辆男式两轮摩托,之后三人各驾驶一辆摩托车往田林县定安镇方向逃窜。当晚,被告人李英联被那劳派出所民警与定安派出所民警共同抓获。经鉴定,陶某被盗摩托车价值人民币4532元,王某被盗摩托车价值人民币6350元。案发后,被盗的光速牌摩托车已归还被害人王某。

    法院审理后,根据被告人李英联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危害程度,遂依法判处被告人李英联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责任编辑: 孟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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