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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晚上四次进厂盗窃机器配件被抓
发布时间:2012-12-27 13:50:22
本网讯(通讯员 胡亚群)
男子在晚上伙同他人四次进入建材厂盗窃机器零配件,当场被抓。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徐海思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2012年6月1日凌晨1时30分许,被告人徐海思伙同“欧阳小平”窜至丰城市董家镇利旺新型建材厂盗窃机器零配件。二人将该厂的部分机器零配件搬至厂房的路边,当二人准备第四次进厂盗窃时,被砖厂的工作人员发现,被告人徐海思被当场抓获。经丰城市物价认证中心价格鉴定:被盗物品价值人民币2250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徐海思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徐海思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文中姓名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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