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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胆大包天派出所门前醉驾被拘
发布时间:2012-12-12 14:01:21
本网讯(谭召日 张行文)
酒后驾驶已是不妥,居然还敢借着酒胆,心存侥幸,骑着摩托车从派出所门前驶过。12月11日下午,广西武宣法院以陆达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2012年6月24日,陆达到县城朋友家喝酒,推杯换盏间陆达已显醉意。当晚22时许,酒席散去,陆达骑着自己的摩托车回家。当其行驶到武宣县城关派出所附近时,看到有执勤的民警在开展执法行动,在侥幸心理的驱使下,其借着酒劲壮胆,毅然驾驶摩托车向前前行。当其行驶到城关派出所门前时,执勤的民警发现了一些端倪,遂将其拦下进行盘查。经抽血检验,陆达的血样中酒精含量为14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确已触犯了刑律,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陆达犯危险驾驶罪成立。被告人陆达在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良好,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孟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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