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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瘫痪兄妹为房产起纠纷 法官调解冰释前嫌
发布时间:2012-12-12 13:46:22
本网讯(通讯员 黄海锋 赵斌)
刘氏兄妹因父母房产确权、房屋租金分配问题,闹了数年矛盾,积怨颇深,最终诉至法院要求解决纷争。12月6日,经广西平果法院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终于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2009年7月,刘萍以确认父母遗留的房屋产权和均分租金为由,将刘德、张英诉至平果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法院认为,争议房屋原系刘氏兄妹父母购置,后由刘德、张英出资在原宅基地上新建、加建房屋,并在房产登记时,将该房屋产权登记在其名下,故争议房屋产权依法属于刘德、张英所有,房屋租金亦归其享有;至于争议房屋的地产部分,因刘氏兄妹父母去世,应由其法定继承人刘德、刘萍继承,刘德所尽赡养义务较多,其继承份额应比刘萍大。法院判决:争议房屋归刘德、张英所有并由刘德、张英补偿刘萍地产折价款130000元。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经执行法官多方了解,得知刘氏兄妹因房屋产权、租金问题已经闹得两家人多年互不往来,矛盾极深;刘萍、刘德两兄妹年事已高,体弱多病,已瘫痪卧床数年,其各自的子女均无固定工作和收入,生活拮据,仅靠房屋租金维持生计。为了使刘氏兄妹能重新和睦相处,执行法官不辞辛苦,在半年多时间里多次上门耐心地作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阐明法律,晓之以理,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执行法官不懈努力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通过分期付款的方式达成了和解协议。兄妹两人再次握手言欢,冰释前嫌。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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