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邓银)
“若不是今天圆满解决这个一直困扰我们的难题,真怕双方冲动地作出过激行为,那让酒泉下的父母也难以瞑目啊……”作为兄长的王强(化名)一番肺腑之言了表露他的愧疚和醒悟。2012年11月6日,湖北省郧西县人民法院以公正和真情化解了这段愁怨,使得昔日因分割遗产而反目的兄弟俩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家住湖北省郧西县的兄弟俩王强和王斌(化名)平日与父母一起生活,共同居住一栋二层四间楼房,父母住楼下,兄弟俩各住楼上两间,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在父亲名下,兄弟俩各自成家后也未与父母分家。2007年10月王强和王斌的父亲因患脑溢血去世后,全家并没有对房屋进行遗产处置。2012年初王强和王斌的母亲也撒手人寰,办理完母亲的后事,兄弟俩却为如何分割父母遗产而发难了。王强和王斌父母去世后遗产为存款4.8万元和房屋一栋。对于存款4.8万元平均分能够达成一致意见,但房屋一楼有间门面,兄弟俩都想继承一楼房屋,王斌认为自己生活条件没有哥哥王强好,要求分割一楼房产以至于能提高生活条件,王强认为自己与弟弟王斌同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应当共同继承父母遗产。兄弟俩各执己见,僵持不下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为,上述存款和房产系王强和王斌父母的共同财产,由于其父母去世前未立遗嘱对上述财产作任何处分,其财产应作为共同遗产由法定继承人王强和王斌共同继承,共同继承的遗产继承人可以共同继承,但也可以协商约定继承的份额,从维护家庭团结、促进互助互爱立场出发,考虑到王斌生活条件较差,建议第一层房屋由王斌继承,第二层房屋由王强继承;为兼顾公平,王斌所继承的一楼房屋门面每年的出租收入20%归王强所有。双方当事人最终采纳此建议并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