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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坡县法院创新审判管理成效显著
作者:罗阳 林荣先 发布时间:2012-11-30 14:25:14
近年来,地处中越边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那坡县人民法院针对审判力量不足、法官队伍断层、审判工作要求日益严格、维护边疆稳定任务繁重等特殊情况,勇于改革创新,在审判管理工作中进行了大胆、有益的探索,向管理要效率,提质量,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建立“七个一”巡回审判模式。 “七个一”巡回审判模式,指一名法官、一名书记员、一名人民陪审员、一名特邀调解员、一辆车、一个网络(联动调解网络)、一个片区,巡回深入乡镇村屯就地立案、调解和开庭审理案件。一方面建立联动调解网络。在县直15个部门、9个乡镇、130个行政村、社区挂牌成立“那坡县人民法院联动调解工作室”,聘请188名特邀调解员、188名执行信息员、31名人民陪审员,在全县形成联动调解网络。另一方面强化业务培训。在法院专门设立“联动调解中心”,负责对各个联动调解工作室的日常事务及特邀调解员、执行信息员、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培训等工作。再一方面按区划片开展工作。根据多年来各类案件的受理分布规律及地域特点,把全县辖区分为七个片区,分别由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审监庭、百都法庭、平孟法庭、龙合法庭各负责管辖一个片区的民商事案件审理工作。各业务庭每名法官配一名书记员、一辆车,按照片区,利用联动调解网络,采用巡回办案的方式,深入辖区就地立案、调解或开庭审理各类涉农案件。针对不同案件的特点,有针对性地邀请辖区内的特邀调解员、人民陪审员或执行信息员参与调解或庭审,尽最大努力化解矛盾纠纷。 审判力量前移。推行“审判力量前移”服务模式,一方面把领导力量前移到审判业务一线,每位院党组成员具体分管或联系一个业务庭,直接领导、指导、监督该庭的各项工作并参加该庭案件的调解、庭审工作。另一方面把各业务庭的审判力量前移到诉讼服务大厅,在诉讼服务大厅设各业务庭专窗,把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法官和书记员选派到一线窗口,周到快捷地服务诉讼当事人及来访群众。 二、创新调解模式。 一方面是创立“三步”调解法。每个案件的调解工作分三步走,第一步是受理案件后,必须快速地指定主办法官,采用“七个一”巡回审判模式深入到案发地做案件的调解工作,尽最大努力化解矛盾,促成和解。如调解不成,走第二步程序,主办法官第一时间报告庭长,庭长及时指导调解或直接参加调解。如还调解不下,走第三步程序,庭长及时上报分管或联系本业务庭的院领导,由院领导把脉、指导调解,必要时由院领导利用本院其他审判资源、联动调解网络资源及其他社会资源参与调解,尽最大努力化解每一起矛盾纠纷。 另一方面是实行“七情六益”调解法。“七情”即亲情、爱情、友情、乡情、热情、真情、倾情。“六益”即有益于生活、有益于生产、有益于团结、有益于稳定、有益于改革、有益于发展。要求每位法官调解每一起案件时,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合法的前提下,根据不同案件的性质、类型及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以及产生纠纷原因、争议焦点等,通过在当事人之间讲亲情、讲爱情、讲友情、讲乡情,必要时邀请双方当事人的亲属、乡亲、长老、村干、队干、族长、老乡、朋友等来说服、感化双方当事人,促使双方和解。法官要做到热情、真情、倾情,让当事人感觉到法官是真心实意帮助他们解决问题;法官要认真研判案件,深入实地查明事实真相,弄清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原因及背景,找出化解纠纷的方法。 责任编辑:
孟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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