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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情暖出狱男子 男子主动偿还执行款
发布时间:2012-11-13 08:37:34


     本网讯(通讯员 宋卫华 张华)   2012年11月6日上午10时,一名男子走进河南省太康法院执行三庭,将最后一批款318.86元交给执行人员,并说:“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我的照顾,感谢你们给了我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今后我一定遵纪守法,好好做人,不辜负你们对我的期望。”

    这个主动将执行款送到法院的人是曾在09年1月25日因为打架伤人获刑两年的男子,马强(化名)。这次打人事件,他赔偿原告损失8618.86元,09年7月24日原告向太康法院申请执行,但是马强在服刑,而且没有无可供执行财产。

    2011年1月,马强刑满释放,女友弃其而去,家中窘迫,情绪低落。执行法官马天然看到他,陷入了矛盾:不执行,原告有意见;执行,可能会致使马强走极端。执行人员同时也了解到,双方当事人系邻里,平时无其他矛盾。于是执行人员分别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沟通调解。经多次调解,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马强于2011年12月28日前向申请执行人支付2000元,下余6618.86元,每月付700元,最后一个月付清。

    达成协议后,为了早日履行赔偿,马强依靠自己的厨艺,先是在饭店给人打工,后自己摆摊做夜市小吃赚些钱,每月支付申请人700元的执行款后,还有结余,后来又娶了媳妇,二人共同打理生意,日子过得虽不富足,但很甜美,马强如约履行了和解协议。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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