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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水法院“五评”实现审判质量“五多五少”
发布时间:2012-11-12 08:59:26
本网讯(通讯员 刘宇星)
今年以来,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法院采取“五评”方法实现了审判质量“五多五少”,即案件受理多了,存案少了;调解多了,判决少了;服判息诉多了,上诉少了;上级法院维持多了,发回改判少了;群众满意的多了,涉诉信访的少了。
该院个业务室审判员每月必须提交1篇裁判文书进行公示,并将评选结果与部门的评先评优、干警个人的晋职晋级相结合,问题较多的限期整改,问责处罚,并计入法官绩效档案。 该院每季度末开展一次业务庭室案件质量互查,相互“挑刺”,共同提高。 该院把二审法院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改判案件的裁判文书,当事人信访投诉、申请再审案件的裁判文书,列为常年评查重点。对人大和政协交办、督办、特定类型案件进行重点评查。 该院规定分管领导、庭长对本条线、本部门法律文书进行检评的制度。每周至少一次登录“法院综合信息系统”中“法律文书”项,履行检评职能,全面掌握案件的审理、执行中的情况,切实加强对审判活动的动态监控和跟踪管理。 邀请上级法院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执纪监督员、社区干部、群众代表等参加庭审观摩旁听和法律文书评查,提升司法公信力。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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