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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法院提高审判质效亮出“五招”
发布时间:2011-07-19 08:36:33
光明网讯(通讯员 陈丰华)
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亮出“五招”,着力提高案件审判质量,今年前半年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908件,调解撤诉率达71.6%,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案件明显下降,办案周期明显缩短,一审裁判息诉率明显提高。
努力提高法官业务能力,要求法官们不断“充电”,通过自学、业务培训等多种形式来增强法官的政治素质、法律水平和业务能力。加大初任法官培训力度,采取资深法官与初任法官“一对一”帮带模式,优化组合审判力量。 实行审判公开制度,切实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群众可以凭借有效证件参加庭审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主动接受监督。积极选配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以公开促进公正。 积极开展评选活动,开展以评选“优秀合议庭”、“办案能手”、 “调解能手”、“执行工作能手”和“优秀裁判文书”为内容的“五项评比”活动,考量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调解协调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等,形成争先氛围。 推行案件评查通报制度,对办结的案件,每月按规定时间交案件评查组评查,评查结果一月一通报,对评查出有问题的案件,实行责任倒查,做到重点问题重点分析、重点解决。切实提高析错机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审判质量的不断提高。 建立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案件面对面评析制度,对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案件,认真组织案件评析会。案件承办人对案件写出书面材料。通过面对面指出问题,达到整改不足、举一反三的目的。对参评案件存在的问题记入法官个人执法档案,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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