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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乡法院行政审判全程协调谱出和谐曲
发布时间:2012-10-16 15:33:58
本网讯(通讯员 龚羽)
江西省东乡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行政协调工作新方法,将协调贯穿于立案审查和行政诉讼全过程,有效化解了大量的官民纠纷。去年以来,该院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7件,协调结案11件,无一申诉缠访,全部案结事了。
在立案审查阶段,利用立案审查时间提前介入,充分了解纠纷的产生原因及当事人的诉讼目的,有的放矢解释法律和,帮助当事人辨析案情,找准矛盾纠纷切入点,引导其主动选择协商。对具体行政行为明显违法的,做好行政机关撤销或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解释工作,而对具体行政行为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的,则重点做好原告的思想工作。 案件进入诉讼后,推行互动式协调,让当事人在平等、宽松、和缓的气氛中摆事实,讲道理,消除对抗和矛盾升级。对重大疑难和社会影响大的的行政诉讼案件,建立法院主导、行政机关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主体多元化协调机制,积极向党委、人大及被告主管部门汇报或沟通,通过召开联席会的形式,积极争取他们介入协调,合力寻求解决纠纷的最佳方案。 案外延伸协调触角,积极拓宽和解渠道,邀请村调解主任、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被告主管部门领导参与,巧借外力联动协调,实现庭外和解。对城建、工商,土管、税务、治安等易发生纠纷的执法领域,通过定期走访、个案剖析、专题座谈等途径,加强诉前法律指导和业务沟通,预防和减少违法行政行为发生。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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