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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仁“三步协调法”促行政审判100%案结事了
发布时间:2012-10-12 14:53:59
本网讯(通讯员 肖志峰 元春华)
江西省崇仁县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审判工作中,围绕“和”字做文章,建立主动协调、圆桌协调、借力协调为重心的多元化协调沟通机制,力促官民和谐。2010年以来,该院共受理行政诉讼案7件,6件经协调撤诉,1件判决,无一缠诉上访,无一矛盾激化,无一强制执行,全部案结事了。
庭前,该院紧密结合案情,找准问题的切入点,充分了解纠纷的产生原因及当事人的诉讼目的,发挥法官的宣传、释明、建议作用,使当事人消除误解,主动选择协调沟通。 庭中,该院将查明的案件事实当庭释明,对可能败诉的一方分清是非,使其对处理结果心中有数,分析当事人心理,及时抓住和解契机,引导双方“圆桌”协调,疏导化解矛盾。 庭外,该院因案制宜,积极拓宽行政案件协调和解渠道,邀请村调解主任、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被告主管部门领导参与,巧借外力联动协调,实现庭外和解。 此外,该院还积极邀请党委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活动,争取他们对行政审判工作的了解、关心与支持,并通过召开联系会、上门送法、司法建议等途径,形成行政审判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为开展行政审判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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