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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老汉酒后强奸近九旬老人未遂获刑
发布时间:2012-10-15 14:18:37


     本网讯(通讯员 冉玉国)   山东省曹县一老汉酒后对89岁高龄妇女实施强奸,近日,被山东省曹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

    现年61岁的权某,以卖豆腐为业,与老伴一起生活。2012年3月15日,权某驾驶摩托三轮车赶集卖豆腐,散集后到朋友家饮酒。下午3时许,权某返回时经过同村村民张某家门,便停车想找张某聊天。进门后,其发现只有张某的岳母刘某某一人在家,意欲奸淫,遂将刘某某按倒在床。刘某某大声呼救并将权某脸部抓伤,权某见有人来后,夺路而逃。刘某某家人当即报警,权某被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权某采用暴力、强迫手段奸淫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其犯罪对象为高龄老年人,应酌情予以从重处罚;鉴于权某因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且其犯罪时已满60周岁,在庭审中自愿认罪,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法院最终判处权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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