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狠心父母四万元卖掉出生两天孩子双双领刑
发布时间:2012-10-15 09:13:45


     本网讯(通讯员 陈浩)   俗话说:虎毒不食子。但是就有这样一对无良的父母,把魔掌伸向了仅仅出生两天的儿子。近日,河南省泌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被告人侯某、夏某拐卖儿童一案,依法判处被告人侯某、夏某犯拐卖儿童罪,判处其二人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经审理查明,2009年下半年,被告人侯某和夏某结识,2010年3月份,夏某随侯某来到泌阳县双庙街乡侯家,二人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夏某怀孕后,有意将出生的婴儿予以送人并打听合适人家。2011年10月13日中午,夏某在泌阳县妇幼保健医院产下一男婴,经中间人介绍,侯某、夏某将仅仅出生两天的儿子以四万元的价格卖给了李某。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侯某、夏某将自己刚出生的儿子以四万元得价格卖与他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均已构成拐卖儿童罪,且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侯某主动与介绍人联系,接受赃款;被告人夏某起意将自己的亲生儿子予以送人,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纪颖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