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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泯来人性出卖三个月大亲生儿获刑五年
发布时间:2012-09-05 14:13:31


     本网讯(通讯员 冉玉国)   身为人父的刘某竟然致亲情不顾,伙同工友出卖亲生儿子牟利,近日被山东省曹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2008年5月份,被告人刘某欲将次子出卖牟利,对工友王某谎称邻村有一男婴,母亲患有乳腺癌,家里养不起,想把男婴送人,让王某联系人家。王某打听到一村民武某愿意收养。刘某告诉王某以男婴母亲治病花了很多钱为由向对方要钱,王某称买家只愿出15000元。5月29日晚,刘某趁妻子熟睡之际,将3个月大的次子抱出,在一新建楼区附近交给王某。王某遂即送到武某家中,声称男婴家要3万元,武某没有立即答复。刘某之妻醒来后,发现儿子丢失立即报警。刘某担心事情败露,电话告诉王某,男婴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妻子已报警,抓紧把将婴儿送回来,王某同意,但就如何送回孩子未达成一致意见。5月30日中午,刘某告诉了妻子实情,让妻子联系王某。当晚7时许,王某和武某在将婴儿送还刘某之妻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后经调解,王某赔偿刘某之妻经济损失500元,取得谅解,并在审理期间预交罚金2万元。刘某案发后外逃,于今年4月6日被山东省即墨市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刘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儿子;王某明知刘某贩卖男婴,仍居间介绍、联系买主,并为谋取私利提高价款,其行为均已构成拐卖儿童罪,最终,法院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三万元;王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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