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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伙同他人开设赌场组织赌博获刑
发布时间:2012-10-10 10:54:16


     本网讯(通讯员 张欣广 谢廷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令禁止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和开设赌场,却有人顶风作案。近日,河南西平县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张连英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2012年3月,被告人张连英伙同陈桂周、吕景武(均已判刑)等人在西平县吕店乡开设赌场,利用麻将牌以推饼形式进行赌博,并从中抽取红头。2012年3月13日,张柱、张晓丽、杨耀华、焦新华等人在陈桂周、吕景武及被告人张连英开设的赌场内赌博时,被西平县公安局工作人员查获,当场收缴抽头渔利款847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连英伙同他人以营利为目的,租用他人场地开设赌场并从中抽头渔利。已构成开设赌场罪。鉴于被告人自愿认罪,且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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