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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五男子开赌场四天盈利上万元被判
发布时间:2012-05-23 15:02:12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李宗茜)   看到开设赌场赚钱容易,于是干脆自己拉人开赌场,赌场开设仅四天,便抽头渔利上万元。近日,重庆梁平法院对一起开设赌场罪公开宣判,五被告人分别被处二个月至五个月拘役,违法所欲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审理查明,被告人何某、张某、高某某、范某某、王某相互邀约,商定租用位于梁平县梁山街道新华小区某房屋开设“茶馆”,用作赌博场所,招引他人进行赌博。自2011年12月27日至12月30日,五被告人开设的“茶馆”以扑克牌为赌博工具,采用打“三公”的方式进行赌博,赌注为100元至1000元不等,按“九点、三公、炸弹、三个3”加翻赢钱总额的5%抽头。五被告人开设赌场仅四天,便累计抽头渔利上万元,其非法获利五被告平分。

    梁平法院认为,被告人何某、张某、高某某、范某某、王某以营利为目的,租用门市为赌客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抽头渔利,其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庭审中,五被告人自认指控事实和罪名,主动履行罚金刑,退清全部赃款。根据庭审查明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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