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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执法”新奇还需看“疗效”
作者:陈默 发布时间:2012-10-08 09:52:50
继“眼神执法”、“举牌执法”和“围观执法”后,武汉城管昨天再现柔性管理“献花执法”:城管队员在劝阻占道商户时,如果商家配合地将占道物品搬进店里,城管会给其献上一束玫瑰花。(10月07日《武汉晚报》)
对于城管执法,近年来可谓是“丑闻”不断,争议不止……为了扭转“伤不起”的城管形象,各地城管部门深刻反思,积极采取各种措施,推出“眼神执法”、“举牌执法”、“围观执法”,甚至推行“洋城管执法” 致力改变城管执法形象。略显遗憾的是,无论城管方如何努力,似乎效果依然差强人意。 今次武汉城管推出的“献花执法”,使人想起幼儿园给乖孩子发小红花,亦难逃沦为争议焦点之命运。由记者采访结果可知,对“献花执法”不少商户认同“执法方式很温馨。”一水果店老板刘先生积极配合城管要求将占道物品挪回店里后,当原来一脸严肃的女城管队员面露微笑,给他献上了一束玫瑰花,这突如其来的举动让刘先生很惊讶:“没想到城管会给商户鲜花,新奇!”一位店老板对记者说,“接受别人的赠与,多少会有感激之情,虽然一朵花不是贵重东西,但仍会产生这种心意,自己在经营中就会注意,尽量少违规。” 有围观的网友则认为:“献花执法”是作秀,有损执法的权威性。“执法都要恳求违法者停止违法行为,还能得到鲜花掌声,这难道是社会的进步么?”“城管执法依法行事就行了。对违规者依法处罚也是应该的。不必听见蝲蛄叫就不敢耩豆子!”“作秀,城管执法多一些人情味就好了,何必那么惺惺作态”…… 诚然,行政执法不是“过家家”,依法行政的原则不能丢,执法为民的宗旨不能忘。在城管行政一地鸡毛的当下,对有关城管执法方式方法进行改革探索,这种思路肯定是对的。因为,改革本身是一个不断试错改错的过程,我们应当允许人们犯错,只要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改革就能保持正确的方向。在这个意义上考量,无论是“眼神执法”、“举牌执法”、“围观执法”还是“献花执法”都是城管执法的有益探索,我们不应盯着这些执法方式方法的本身去论断,而是应当透过这些“新奇”的执法方法,看其“疗效”: 一方面,对一种“新奇”的执法方法的推行,应当考察其对行政管理对象的认同度究竟为何。从“献花执法”推行一段时间的“疗效”考量,貌似效果不错。该措施使一些商户感到“新奇”,感到“温馨”,产生“尽量少违规”的想法。对此,可以肯定“献花执法”的“正能量”还是有的,当然,也值得进一步考察。 另一方面,看新奇的执法方式是否坚持了依法行政和执法为民。城管是城市管理的一支举足轻重的管理力量。城管执法,清理占道经营,让市民出行有个通畅、便利、安全的道路环境,本身就是肩负着执法为民的重任。过往,城管执法留下了太多“扰民管理”的例子,使人对城管执法“为了谁”产生怀疑!现在,通过不断改进执法方式方法,引导城管人员不断厘正城管“执法为民”的宗旨观念,认清城管执法是为了“让市民出行有个通畅、便利、安全的道路环境”,特别认清这些“市民”也包括被管理对象本身,城管执法本身是一种服务,而非特权,那么,执法方式方法的千变万化,无非一剂良药,利于深化执法人员的思想意识,深刻其行政执法认识,提升其执法能力和水平。 诚如是,则“献花执法”多些又何妨! 作者单位: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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