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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踢油盆”还是“碰油盆”是个大问题
作者:陈默   发布时间:2012-08-27 14:36:33


    据大河网报道:21日上午约9点10分,在郑州市华中路与代庄街交叉口东北角的一家胡辣汤店前,因店主儿子骂了二七区长江路办事处城管人员,一城管人员飞起一脚将油盆踢向店主的12岁孩子,孩子手臂被轻微烫伤,衣服上也满是油污。但城管方面说,是不小心碰翻了油盆。

   有识之士早已惊呼城管形象“伤不起”。缘因城管太不“给力”,简单、粗暴、冷漠的执法行为再三被媒体抖落,形象丧失殆尽。同时,众所周知,对于城市管理来说,城管又是“少不起”的重要管理力量。城管执法为了谁,这个不言自明,城管执法,清理占道经营,让市民出行有个通畅、便利、安全的道路环境,对此恐怕没一个人站出来反对。

  对于郑州城管事件,人们看到的是网上一边倒的“声讨”:《踢翻油盆的城管,是执法还是找茬?》、《郑州:被骂城管人员飞脚把油盆踢向店主12岁孩子》《别让倒地的油盆打翻了公信力》……网民的理性已经全部激发为对“累教不改”的城管讨伐,基本湮没了城管方面弱弱的“不小心碰翻了油盆”的申辩。

  现实情况到也诡异,似乎只要城管牵涉“纠纷”,城管就没有“正义”过,其辩解都成了“狡辩”和“推卸”。似乎城管上街就是实施“粗暴执法”行为一般,没有谁认真从城管的角度思考——城管行为的正当性,久而久之,城管就成为了公众的对立面的代名词,于是乎有的当事城管部门干脆不申辩,破罐子破摔。

  “众口铄金,积毁销骨”,一起小纠纷,再暴大问题。在城管与社会关系紧张的语境下,经过目击者指证,媒体的渲染,网民的“声讨”,12岁小孩的哭诉,坐实了郑州城管本次执法的粗暴和简单,坐实了“踢盆执法”的客观事实。郑州城管弱弱地声明一句“不小心碰翻油盆”,见无人相信自己,就偃旗息鼓,“骂不还口”“批不还口”起来!

    “踢油盆”还是“碰油盆”一字之差,性质却迥然不同。正如故事所说,一乡人因板斧伤人下狱,受害人咬定其为“捉斧杀人”,后官府判定其为过失“脱斧伤人”,该乡人遂免一死。一“捉”一“脱”,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同理,倘若真为“踢油盆”,那么,城管被指扰民、害民、坑民并不为过,当受千夫所指,且涉嫌毁坏财物和故意伤害应受到法律在制裁;如果“碰油盆”为真,则该事件属意外,不能成为指责城管的理由。在真相尚未厘清下,大家就歪着屁股,不问青红皂白,将城管“撂翻”在地再踩上几脚,这与泼妇骂街何异?

  我的观点是,应当查清事情的真相,“踢”就是踢,“碰”就是碰。厘清事实真相后,该鞭挞的鞭挞,该支持的支持,该问责的问责,这才是理性和公允之举。

  作者单位: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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