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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子入学难 慈母怒割腕
发布时间:2012-10-08 10:56:07


     本网讯(段惠云 杨小菊)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古有孟母三迁,今有慈母因子入学困难重重一怒割腕。近日,北京密云法院受理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件,当事人张某因无力解决其子入学难题割腕自伤,并起诉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原告张某诉称,2010年8月,张某与被告和某经法院调解离婚,双方婚生子小小由张某抚养,被告和某每月给付小小抚养费。来自外地农村的张某一直没有正式工作,经过熟人介绍,在某公园公厕内做保洁,每月收入千余元,生活拮据。因为张某系外地人,且居无定所,已届入学年龄的小小始终未能办理入学手续,张某多次找到被告和某协商小小上学的事情,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小小的入学问题没解决,张某气愤难耐,一怒之下割腕自伤,伤情稳定之后,张某患上了中度抑郁症,割伤导致肌腱断裂,无法照料自己以及小小生活起居。于无奈下要求由被告和某抚养小小,以便顺利解决小小的生活和入学问题。

    了解案情后,承办法官对张某以及小小的遭遇表示深切同情,经过承办人调解被告和某最终同意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要求张某每月给付小小抚养费400元,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小小的户口随父亲和某,入学难的问题就此解决。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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