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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出院第一天到法院赠锦旗表谢意
发布时间:2012-09-25 15:11:20


     本网讯(通讯员 胡晓瑜 马天然 张华)   2012年9月24日上午9时,太康县法院门前鞭炮齐鸣,一位老太太和家人来到河南省太康法院,将一张大红感谢信贴在太康法院门外的墙上,并将一面锦旗送到该院执行局执行三庭执行人员手中,连声说:“法院执行得好,双方都有面子,谢谢你们,你们辛苦了!我刚出院,我来晚了。”

    老太太名叫吴玉梅,其子郭海钢与李某同居关系析产纠纷一案于2011年10月11日经太康县人民法院审理作出判决:一、被告李某返还原告郭海钢彩礼现金27600元。二、被告李某在原告郭海钢处的财产归被告李某所有。判决生效后,李某未主动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吴玉梅代理郭海钢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三庭执行人员及时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向多家有储蓄业务的金融单位查询,最后查询到被执行人的存款,并及时采取了冻结措施。执行人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毕竟有一段同居关系,此案有和解执行的可能,遂于2012年7月12日通知李某和吴玉梅到该庭作和解工作,经做工作,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李某在郭海钢处的财产归郭海钢所有,李某给付郭海钢彩礼现金24000元,并当庭履行了协议,双方当事人都很满意,吴玉梅说:“你们做的好,案子也结了,双方都有面子。谢谢你们,我明天要给你们送感谢信和锦旗。”执行人员说:“这是我们应该做的,请你别客气。”

    当天晚上,吴玉梅给执行法官打电话说,她在和解当天回家后突然得病被送进了医院,并表示出院后第一件事就是要到法院表示感谢。执行人员说别麻烦了,把病养好最重要。

    9月24日,吴玉梅出院后的第一天,就在家人的陪同下拖着虚弱的身体来到了太康法院。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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