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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法院适用简易程序集中审理3起“酒驾”案
发布时间:2012-09-20 15:00:08
本网讯(通讯员 王志宏 汤珂)
近日,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法庭首次开进该县交警大队,对3起“酒驾入刑”案进行集中审理并当庭公开宣判。当地数十名申请办理驾驶证的“准驾驶员”及交警和群众旁听了这次庭审。
这也是县法院为让“醉驾”这一与驾驶人员息息相关的刑法条款能更有效地触动驾驶员神经,带来更广泛宣传警示作用的一次有益尝试。 此次庭审法官运用的是“简易程序集中审”。庭审结束后,该院刑庭庭长介绍说,这次使用简易程序集中审理“酒驾”案件,是为了适应新《刑事诉讼法》的贯彻,而开展的一次庭审活动。一是节省了庭审时间,提高了办案效率;二是法官把主要精力放在对案件事实的审查判断上,为正确量刑打下基础;三是因为涉及同类型案件在一起集中审理,被告人可以相互了解案情和判决结果,有利于量刑平衡,提升服判息诉效果。据了解,今年以来,该院刑庭适用“简易程序集中审”审结的案件共17件,有效提高了案件的审判效率。 庭审中,3名被告人均以危险驾驶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分别被法庭依法判处拘役1至3个月不等,并处罚金。此次对3起案件在县交警大队一楼大厅进行公开集中审判,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旁听群众反映热烈,既对醉驾被告人起到惩戒和教育作用,同时又对广大群众起到积极的法制宣传和警示作用。 怀远法院院领导在现场表示,此次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县交警大队开庭在怀远县尚属首例,今后这样的巡回法庭还将会开进乡村、开进社区,其目的在于让法律贴近群众,让更多人从中受到教育和警示。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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