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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法院为“无袍法官”打造有位有为环境
发布时间:2012-09-20 08:53:46
9月19日,云南省人民陪审员工作会在富源召开。
本网讯(通讯员 区鸿雁)
“今年新选任人民陪审员903人,现有2965名,其中来自山区农村1062人,人民陪审员占基层法官总数的61.2%;16个中院129个基层法院设立工作领导小组,73个基层法院陪审经费由财政拨款,其中曲靖两级法院财政拨款高达178万元;2011年参与陪审案件13125件,人均6.4件,参与陪审45792人次,人均9.5次,人民陪审员参审的民事案件调解结案数高达70.3%……”这是9月19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大常委会、省司法厅联合在富源县召开的人民陪审员工作会中传出的一组数字。
近年来,围绕为人民陪审员创造有为有位环境,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增选农村人民陪审员、开展培训等系列通知同时,先后出台了《加强和改进人民陪审员工作若干意见》、《人民陪审员考核暂行办法》和《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设立工作指导小组、表彰宣传先进典型、落实经费保障等诸多举措;涌现出“全国优秀人民陪审员”房湘、“云岭楷模”马绍国、全省陪审工作先进集体富源法院等先进个人和集体,陪审员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曲靖中院为陪审员积极探索,构建“人民陪审员之家”交流平台;今年投入28万元经费,为441名人民陪审员统一制作徽章、工作证和春秋、夏服各一套;为每位陪审员购买了一份不低于1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同时中院注入20万元资金成立人民陪审员履职保障基金;中院每年对全市优秀人民陪审员集中进行表彰,干警外出学习考察时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 2012年,富源县委成立县委书记任组长的陪审工作领导小组,辖区11个乡镇成立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县人大增选35名人民陪审员(之前任命了25人),县政府将60万元人民陪审员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年内截至8月,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647件,占普通程序审理案件数的88%,参与调解诉讼案378件,协助执行582件,参与回访帮教及进村送法释法庭审28次,接受群众法律咨询600余人次,协助送达法律文书815份,收集群众信息和意见492条。 五年来,作为不穿法袍的法官,罗平县人民法院陪审员马绍国参与办理案件1221件,服判息诉率达到100%,调解处理1111件,调解率%,参与送达753件,参与执行285件,处理信访193件251人次。 交流会上,曲靖中院及富源、昆明市盘龙区、迪庆州香格里拉县等四个法院作了经验交流,罗平法院人民陪审员马绍国汇报了开展陪审工作的心得。 “个别法院陪审员参审案件比例不高、陪审队伍发展不均衡,少数陪审员陪而不审的现象依然存在、管理制度还需完善。”充分肯定人民陪审员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同时,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赵建生对人民陪审员工作存在的个别问题作了深入分析。他要求全省法院围绕构建合理陪审工作管理、落实随机抽取陪审员、强化考核约束、加强业务培训、拓展陪审职能、表彰先进、加大宣传、完善物质保障、创造条件等十个方面入手,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判的职能作用。 云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朱家美、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委副主任梁渝南、省司法厅调研员申庆时等领导充分肯定人民陪审员工作取得成绩,对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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