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梁代杰)
日前,北京太和麦田音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音像著作权受到侵害为由,将北京一品滇香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乐巢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金欣乐巢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世纪歌酷娱乐有限公司、北京世纪歌酷娱乐有限公司万丰路分公司、北京唱世界歌厅有限公司、北京金秋之梦歌厅有限责任公司等七家KTV经营者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共计70万元。近日,北京市丰台法院已正式受理该批案件。
原告北京太和麦田音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合麦田公司)诉称:太合麦田公司是依法注册成立的唱片公司,在国内具有较高知名度,是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的会员单位之一,对《宝藏》等近400首涉案音乐电视作品享有完整的著作权。根据太合麦田公司在2012年5月28日与音集协签署的协议,太合麦田公司对未经授权而使用太合麦田公司音乐电视作品的行为,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并获得相应损失。上述七家KTV经营者未经太合麦田公司及协会授权许可,在其营业场所提供的卡拉OK点唱系统中收录了涉案音乐作品并进行营业性播放,侵害了太合麦田公司对这些作品的放映权。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七被告分别承担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的民事责任。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