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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流法院巡回法庭司法确认10万元工伤保险赔偿案
发布时间:2012-09-13 14:54:47
本网讯(通讯员 陈攀)
9月1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人民法院劳动人事争议巡回法庭来到北流市民安镇高车村民委员会,对一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的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
该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分别是陈某和北流某瓷业公司,陈某的妻子黎某生前是该瓷业公司的员工,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死亡,因而陈某与瓷业公司产生了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后经高车村民委员会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瓷业公司一次支付陈某十万元赔偿金。巡回法庭由审判员陈福光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经审理查明,双方的协议是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的,没有恶意串通或规避法律的行为,最终对双方的调解协议进行了确认。 司法确认制度是人民法院运用司法权对人民调解工作给予的一种有力支持和保障,既减少了诉讼,又赋予了调解协议强制执行的效力,保障了调解协议的有效执行。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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