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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宜法院巡回法庭走基层
作者:赵婵娟   发布时间:2012-09-28 15:55:12


    清晨里,下班后,夜幕时;社区里,院舍中,地头间;酷暑天,暴雨夜,三九日……无论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只要能把握机会排除矛盾,为民解忧,江西省分宜县法院巡回法庭的法官就会来到群众的身边,操着老百姓最惯用的方言,用老百姓最熟悉的方式,帮助大家化解纠纷。2012年,江西省分宜县法院巡回法庭持续深入基层,服务群众,把庭审开到千家万户、田间地头,方便了群众诉讼,化解了矛盾纠纷,解决了实际困难,以实际行动履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宗旨。

    案子立在地头间

    “以前听说到法院打官司可麻烦了,费时费力不说,还要搭在路上好多时间。怎么也没想到分宜法院的法官会主动来田间地头给我们解决纠纷。”家住分宜县洞村的李大爷说。

    年初,分宜法院院长胡平为着力解决地处偏远的农民群众打官司不便的问题,专门组织人员深入各乡镇调研,掌握了第一手资料,为“巡回法庭走基层”活动奠定了基础。

    法庭采取定时、定人、定点的方式,审判人员每周四上午10时到巡回审理点办公,委托当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乡司法所提前通知已经预约立案的各方当事人到场履行立案手续后,就地审理、就地调解、就地开庭。对直接起诉的案件当场办理立案手续。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到巡回审理点确有困难的,巡回法庭不定期到田间地头或群众家中临时设立巡回审理点。开庭前,邀请当地人大代表、基层村组干部配合,组织村民乡亲近邻旁听。开庭时,当即传唤证人出庭,当即进行勘查,当即依申请依职权就地调查,当庭辩法析理进行调判,用通俗的语言进行以案讲法,使当事人赢得堂堂正正,输得明明白白。法庭还印制了“便民联系卡”,发放到乡司法所、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当地群众手中,并通过电话立案、口头立案等简易方式,随时随地提供便民服务。在此基础上,分宜法院两个派出法庭——中心法庭和杨桥法庭也开展了相应的巡回立案活动,并获得群众的一致好评。

    纠纷解在家门口

    李银华(化名)夫妇与儿子袁铁兵(化名)于1978年在分宜县高岚乡自建房屋一栋,大小七间,登记户主为袁铁兵。1984年12月李银华丈夫去逝。1986年12月,冯玉华(化名)带着与前夫生育的两个女儿任英、任双嫁入袁铁兵家,一家五口共同生活,后两女儿相继出嫁。冯玉华夫妇婚后对该栋房屋进行了修缮、搭建,现有房屋大小共十间。2011年元月袁铁兵病逝后不久,李银华老人就赡养问题与儿媳冯玉华发生了争执。2012年5月李银华及其四个女儿将冯玉华母女三人告上法庭,要求继承属于其丈夫和儿子所有的房屋份额,其四个女儿要求继承属于其父的房屋份额。

    由于李银华老人年岁已高,再加之纷争属于家庭内部纠纷,巡回法庭的案件承办人决定把调解工作放到当事人家中去做。5月24日,承办法官和书记员辗转十几里路来到高岚乡李银华和冯玉华的居住地,冯玉华看见警车一来,就马上往山里走,法官没有急于把她叫回来,和李银华老人打了招呼后,把整栋房子细细地看了一遍,画好平面图。在看过房子的构建后,承办人心中有了一个调解方案的构想。可是并没有急于召集当事人,而是到临近的两户人家,和他们拉起了家常,乡亲们连忙泡茶、搬凳,询问法院打算怎么处理这一纠纷,承办法官说先来听听乡邻乡亲的意见,邻居们你一句我一句搭上了话:“李银华一家二十几年相安无事地都过了,人老了脾气怪一些,小的又不能理解,但现在老的过一天少一天,小的能照顾一天算一天,你们法院能上门做做工作应该没问题。”

    在跟乡亲的聊天中,法官抓住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症结,见时机差不多成熟,法官回到李银华家,此时冯玉华也回来了,发现家里已经围观了不少群众,法官和书记员坐下来打开案卷,把来意说明,提出了调解方案——法官就方便老人李银华生活、方便冯玉华带外孙女所需居住条件提出了房屋分配的参考性意见,并详细地解释了之所以提出这些意见的理由。围观群众也纷纷赞成法官考虑周到,合情合理,帮着劝说双方当事人。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认为法官充分考虑了自己的利益,对调解意见非常满意。争执一年的纠纷,在巡回法庭法官巧妙的调解中,一天便得到解决。

    来到群众门前的法官,更容易让当事人产生信任感;面对面的交流,更有助于与当事人的沟通。在巡回法庭办案中,法官运用包括法律、道德、伦理、情理在内的立体调解方式,能更好地做到“定纷止争”、“息诉平判”,真正起到化解群众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效果。

    宣传做在心头上

    每年的5至9月都是乡镇的农忙季节,为切实解决群众诉讼难问题,方便当事人诉讼,同时对公民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分宜法院专门开展“巡回审判周”活动。对于涉及年龄较大、患病等当事人或者可能就地化解纠纷的案件,由法庭适时归类,并派承办人开展巡回审判,集中处理。同时利用巡回审判流动性强的特点,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以“五个即时”—— 即时立案、即时送达、即时开庭、即时宣判,(有条件的)即时执行的办案模式为平台,寓教于案、以案普法,形成审判“搭台”,普法“唱戏”的法制宣传氛围。

    调解中心发挥善于调解的特点,在当事人家中快速地处理了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同时也教育了另一方当事人。农忙时节,杨桥法庭亲自在当事人家中调处了一起矛盾可能随时激化的离婚案件,并促使双方即时履行。

    巡回法庭通过举办法制讲座、展板宣传、公开宣判等多种方式,使村民的法律意识逐步提高。通过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工作,群众对自身关心的法律问题有了一定了解,增强了依法维权意识,减少了纠纷的发生;通过构建巡回审判模式,真正实现了司法为民的理念,从根本上解决了群众诉讼不便的问题,也起到了“审判一件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据悉,分宜县法院3个人民法庭共设立了10个巡回审判点,今年以来共巡回办案50余件。同时,法院不断延伸巡回审判服务职能,在开展定点巡回审理、就地调解的基础上,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上门立案、调解服务,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咨询活动10余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2000多份,先后有近千名群众在“家门口”旁听了庭审。指导多位农民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协助基层组织做好群体性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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