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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逃避检查驾车冲卡打交警获刑一年多
发布时间:2012-09-12 15:54:45
本网讯(通讯员 邓春萍 农家成)
为了逃避检查,家住平果县太平镇袍烈村那卷屯的个体司机杨某光,一天内多次驾车冲卡,并对检查的交警及收费站的工作人员进行殴打。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田东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杨某光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2012年1月17日11时许,百色市交警支队南百高速路管理三大队交警上路执勤,在田东县坛百高速路平马出口依法对杨某光驾驶的货车进行检查,遭到杨某光以冲卡方式逃避检查。交警们开警车在田东县城某小区红绿灯处再次拦截下杨某光驾驶的货车,当交警黄某上前检查时,杨某光用拳头打击黄某的左脸随后开货车再次冲卡,致使交警人员无法正常执行公务。同日14时许,杨某光驾驶货车来到田东县思林镇坛百高速路口思林收费站时,又以收费不合理为由对收费站工作人员雷某进行殴打,随后驾驶货车逃离现场。 田东县公安人员陆某、黄某某二人接到报案后驾警车在思林镇鹧鸪坳二级路段拦截,但杨某光置之不理,多次以开货车硬闯的方式逃避追捕。直至16时40分许,在平果县公安局民警的协助下,田东县公安局民警才得以在平果县2号冶炼厂附近的二级公路将被告人杨某光抓获。经法医鉴定,黄某、雷某的损伤程度均为轻微伤。 田东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杨某光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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