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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外法官”的角色转换
作者:何永刚 发布时间:2012-09-05 09:33:50
上午9点开庭,牛保宪8点半就到了河南省鄢陵县法院屯沟法庭。白衬衣、灰裤子,皮鞋上有用毛巾擦过的明显印迹,可以看出,他出门前把自己精心打扮了一番。“我虽不是法官,但也要注意形象,我们必须维护法庭的威严。”牛保宪整整衣领,走上审判台。
今天审理的是陶城乡陈芳(化名)诉张强(化名)离婚案。张强婚前隐瞒真实年龄,婚后的陈芳得知张强比她大10岁而发生矛盾,张强外出打工,两年没联系,陈芳提出离婚。由于不知道张强的下落,法庭只能缺席审判。 “我出抚养费,但我不抚养孩子。”陈芳说。“如果男方也不愿意养孩子咋办?”牛保宪问。“他可以把孩子交给他父母养,或者交给他姑姑抚养。孩子以后认我就认,不认就算了。” 没等陈芳把话说完,牛保宪就打断了她的话:“孩子才两岁,作为一个母亲,你这是不负责的表现,你们可以离婚,但要最大限度地给孩子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你就不为孩子的以后考虑。” 陈芳也许没有想到,这名未穿法袍的“法官”一席话竟让她无地自容。她低下了头:“如果他不愿意抚养,我抚养。” 庭审在牛保宪的不断发问中进行着,眼前的事实清楚地告诉我:人民陪审员已不是审判中的配角,而是和法官一样在实打实地参与审判工作,他已经成为法庭上真正能够实施影响力的角色。 随着“啪”的一声法槌敲响后,牛保宪郑重地走下了审判台。 从2005年到现在,牛保宪已当了7年的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了1000余起大大小小的案子。牛保宪说,刚开始在庭审中,他常常一言不发,就像审判台上的“泥塑”,评议案件时也只会附和法官的意见。 “我当时不知道说啥,‘陪而不审’让我很尴尬。”后来,鄢陵县法院组织了人民陪审员培训。通过培训,牛保宪认识到,人民陪审员虽不着法袍,但代表着千千万万人民群众来参加陪审,在陪审活动中与法官具有同等权力,人民陪审员不仅要陪,更重要的是要参与庭审。 “我虽不是法官,但不能有半点马虎,陪审案件中,我发现问题后从不放过。”民事纠纷中所要考虑的邻里关系、指出抢劫案中被忽略的犯罪嫌疑人的自首情节等,他协助纠正审理中的瑕疵,使审理后的案件无懈可击。“这时,我能感到一名人民陪审员沉甸甸的分量。” 在屯沟法庭庭长李暴动看来,“人民陪审员不仅在案件审理上起作用,在调解中的作用更突出。牛保宪探索出的‘五性六字五法调解新机制’已被鄢陵县法院采纳”。 “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因为参与人的身份比法官与当事人的距离更近、方式更灵活,因而更容易达成和解。”鄢陵县法院院长王宏召说,鄢陵县法院现有40名人民陪审员,2010年4月至今,他们共参加审理案件697件,占全院审理案件的65%;调解结案765件,调解率为85.3%。 “作为法官,我们非常欢迎人民陪审员。”王宏召解释,人民陪审员来自普通人群,他们用老百姓的生活经验和价值观念审视案件,给审案带来了新思维。有人民陪审员的参与,更能使法院的审判结果与社会价值观趋于一致。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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