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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管阀门爆裂淹新居 告开发商获部分赔偿
发布时间:2012-08-23 08:54:30


     本网讯(通讯员 和忠 司忠信)   市民武先生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并进行了精心装修。让武先生意想不到的是,这套新房他还没入住,屋子里的水管阀门就出现了爆裂现象,导致房间内的实木地板、家具都被水给淹了。武先生认为开发商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就把开发商告上了法庭。8月20日,经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法官调解,开发商与武先生达成了调解协议,同意一次性赔偿武先生8000元钱。

    2009年1月,武先生在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一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之后,他开始请人对这套房屋进行装修。在装修的过程中,为了更加合理地利用空间,武先生将该房屋的卫生间改建成了衣帽间,并将这个房间内预留的地漏用地板砖进行了封闭,但并未更换水管上的阀门。房屋装修好之后,武先生陆续购置了部分家具,考虑到装修可能产生污染,他没有急着搬进新居。

    2011年3月17日,小区的物业管理人员发现武先生的房屋出现了向外流水的现象,急忙打电话通知武先生。武先生打开房门一看,现场让他非常痛心,新居内的家具、实木地板都被水给淹了。经过检查,武先生发现“罪魁祸首”是衣帽间内的水管阀门发生了爆裂,导致水流不受控制地涌了出来。由于该房间原有的地漏已被堵死,水漫进了整个屋子。事后,武先生向河南省许昌市公证处申请证据保全,经相关部门鉴定,武先生新房内的家具和实木地板损失金额为12180元,加上鉴定费等各项费用,武先生损失共计14940元。

    2011年4月7日,许昌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向开发商出具了一份《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内容显示,武先生购买的房屋存在以下工程质量问题:水阀爆裂,导致水流溢至整个房间。武先生认为开发商使用的阀门质量不过硬,是造成自己新居被水淹的主要原因。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武先生将开发商起诉到了魏都区人民法院。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开发商在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各种建筑材料均应符合相关质量标准。武先生所购新房内的水管阀门发生爆裂,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与此同时,武先生擅自将卫生间改为衣帽间,并将原本预留的地漏封堵,也有一定的过错。综合本案情况,武先生以承担30%的责任为宜,开发商应承担70%的责任,须赔偿武先生损失10458元。

    之后,开发商不服判决提起了上诉。后经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了协议,开发商同意一次性支付武先生8000元钱作为赔偿。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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