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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倾情调解浇灭当事人怒火重挽昔日情
发布时间:2012-10-16 11:22:48


     本网讯(通讯员 甄瑛歌)   “青天有鉴、司法为民”,2012年10月15日上午,当事人王某满怀感激之情,将这面锦旗挂在了河南省鹤壁市中级法院民三庭庭长郭琳的办公室,对民三庭全体法官的辛勤工作连声夸赞。

    2011年9月29日,家住鹤壁市淇滨区长江路的崔某,因其驾驶的东方红拖拉机出现故障,就到淇滨区黄山路华府天下小区西侧王某开办的汽车修理门市进行维修。没想到两人在对拖拉机实施焊接过程中,拖拉机突燃熊熊大火,短短几分钟时间,还未等119消防车到场,一具庞然大物就被烧得只剩一副空壳。面对几成废铁的拖拉机残骸,惊魂未定的两人面面相觑,一筹莫展。

    接下来双方协商赔偿事宜,但双方都看重于自己的损失,责备对方的过错。“我好好地车来你这儿修,没想到一会儿就焊成了一堆废铁?”崔某无法面对现实。王某更是气不过:“我不会电焊你硬让焊,出了事都得我自个儿担着?我又没收你的钱,让我赔偿真是亏得很。”双方各执己见,昔日的朋友情义在一次次谈判中荡然无存,发展到后来是口不择言。

    在催索赔偿款无望的情况下,车主崔某一纸诉状将王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王某赔偿其车辆及农机作业损失5.62万元。王某也不甘示弱,强烈要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一审法院调解未果后判决支持了崔某的部分诉讼请求,双方均向鹤壁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民三庭法官在受理这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之前关系和睦,并无积怨,遂着手调解工作。别看案件标的额不大,法律关系也不复杂,可双方当事人犟起来很难办。双方家属在开庭时也是恶言相向,双方剑拨弩张,互不相让。

    法官们不忍心看到双方当事人纠缠于无休止的诉累之中,情义尽失,家族反目。案件虽小,却更能考验法官的责任感和爱心。法官们不厌其烦地组织双方到庭谈话,谈道德法律,谈世故人情,谈以前两人的相识及各自的家庭,谈打官司后的境况及感受……两人逐渐冷静下来,开始思量对方的好处与难处。法官们又乘热打铁,借助于法理、情理、事理等各方面对案件进行剖析,教育双方不能计较一时的物质得失而漠视了朋友情义,指出调解结案才是当事人双赢的选择。

    最终,两人心平静气坐下来调解,在民三庭法官的主持下达成一致协议并当场履行。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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