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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法院副院长“领衔”开审抢劫案接受评审观摩
发布时间:2012-08-16 14:42:02
庭审现场。
本网讯(通讯员 熊闻遐)
8月14日上午,湖南省桃江县人民法院在审判大厅格外肃静,气氛庄重,该院公开审理被告人习某平、习某丰、曾某明、张某犯抢劫罪一案。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戴志锋亲自担任审判长。该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以及4名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的庭审观摩评议组旁听庭审,媒体记者应邀全程记录庭审过程。
2007年6月,被告人习某平、习某丰、曾某明、张某四人商量一起到桃花江镇实施抢劫。2007年6月23日凌晨2时许,四被告人窜至桃花江镇体育场附近,发现被害人温某独自一人在路上行走。被告人习某平冲上去采用扼颈捂嘴的方式将被害人压翻在地,被告人习某丰和曾某明趁机冲上去抢走被害人随身携带的一个黑色皮包。包内有现金人民币1000余元,汉泰直板手机一台,经鉴定价值人民币700元,LG翻盖双屏手机一台,经鉴定价值人民币500元。案发后,被告人张某、习某平、习某丰于2012年被抓获归案,被告人曾某明于2012年5月4日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法庭上,犯罪嫌疑人对自己所犯的罪行供认不讳,公诉机关对该案依法提出相关的量刑建议,经合议庭合议,审判长依法当庭宣判。 在两个多小时的庭审中,庭审观摩评议组成员认真观摩整个庭审过程,仔细听取控辩双方的起诉、答辩、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对庭审活动中的合议庭成员及书记员的庭审程序、庭审能力、庭审记录等方面进行了评议,并当场为庭审评分。 公开审理此类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达到“警示社会,评查庭审”双重效果,既是该院落实“两查评”的有力举措,又是着力提升法官控制和驾驭庭审能力,坚持规范、文明的庭审作风,彰显司法活动公正、公开和透明的现实要求。 今年来,桃江县人民法院按照上级法院部署,紧贴审判执行工作实际,精心谋划,认真组织开展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活动,确保评查到位,取得实效。特别是典型敏感案件和重大影响案件开庭向社会公开,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主流媒体来院旁听,组成评审组现场打分,努力促进庭审行为的规范性。同时由院领导带头成立评查领导小组,集思广益,认真研判影响庭审行为规范和裁判文书质量的普遍性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性对策建议,确保审判质效跃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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