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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车祸求人相助 识人不清反遭抢劫
发布时间:2012-05-25 09:30:40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李建)   5月24日,河南省新野法院审结一起抢劫案,被告人周泊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07年8月14日晚上,新野县五星镇廖楼村的黄海开三轮车从县城回家,途经城郊乡吕庄口时发生交通事故,该镇大李营村村民程峰(已判刑)正好骑着摩托车路过,黄海拦住程峰让程帮忙送自己回家,在送黄海回家路上碰见被告人周泊和高鹏(已判刑)、文迪(在逃),后五人一起到五星街吃饭。在吃饭过程中被告人周泊和程峰、高鹏、文迪四人预谋抢劫黄海钱财,饭后程峰骑摩托车送黄海回家,行至新

    野县五星镇大李营村自然村北头公路时,被告人周泊和高鹏、文迪对黄海进行殴打,抢走现金2000余元和手机一部。

    新野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取暴力手段劫取公民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依法应当受到惩罚。被告人周泊在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法院遂依据《刑法》有关规定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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