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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法院副院长示范开庭审理一起抢劫案
发布时间:2012-08-29 11:33:00
本网讯(通讯员 王高产 陈素娟)
8月24日上午8时30分,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在河南省襄城县法院第五审判法庭响起,审判长宣布:“现在开庭!”担任本案审判长的是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冀超良同志。
这次庭审,襄城县法院副院长冀超良亲自担任审判长,与本院刑事审判庭的法官组成合议庭,在审判大楼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抢劫刑事案件,该院所有刑事法官和业务庭庭长均参加了旁听。本次庭审还邀请10多名人民陪审员参加旁听,旁听席位座无虚席。 庭审中,冀超良同志以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着整个庭审活动,庭审依法推进,举证、质证、认证环环相扣,庭审程序层次分明,条理清楚,合议庭成员举止端庄大方,用语文明规范,整个庭审活动张驰有度、规范高效,给旁听人员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法庭审理,随案证据全部质证,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当庭宣判刘某犯抢劫罪,处以六年零六个月的有期徒刑。 院领导亲自示范开庭审理案件,体现了法院工作以审判为主的工作思想,有利于了解和掌握审判工作动态,极大地调动了广大法官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效率及钻研业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增强了法官规范庭审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为全体法官提供了一次学习和交流的机会,对促进全院审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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