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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盗窃32次 数罪并罚获刑19年
发布时间:2012-08-15 08:35:39
本网讯(通讯员 王莉莉 周中全)
8月3日,河南省武陟县法院审结一起被告人连续32次入室盗窃案件,以抢劫罪和盗窃罪对被告人谢某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9年,并处罚金6万元,剥夺政治权利5年。
2008年至2012年,被告人谢某在下午时分先后窜至32户居民家中盗窃财物,总价值100513元。2011年12月20日,被告人谢某在受害人郭某家行窃时被郭某发现,遂持剪刀顶住郭某的脖子,抢走现金1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他人财物,被发现后,当场使用暴力胁迫,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户盗窃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武陟县检察院对被告人谢某犯抢劫罪、盗窃罪的指控成立。法院遂依法对谢某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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