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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入室盗窃被户主发现 抗拒抓捕变抢劫
发布时间:2012-12-07 08:39:19


     本网讯(黄德耀)   一男子入户盗窃的时候,被户主发现,当场使用暴力抗拒抓捕。2012年12月4日被告人黄海洋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德保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最终实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现年29岁的黄海洋曾因吸毒于2009年4月14日被德保县公安局强制戒毒两年。2011年1月27日17时许,被告人黄海洋为筹集毒资窜到德保县城“帝豪KTV”对面的莫成家中,意图盗走莫城成的摩托车。正当黄海洋将摩托车推出大闹时,被户主莫成发现,黄海洋便弃车逃跑,莫成便叫上儿子一起追赶并抓住黄海洋,双方发生扭打。为抗拒抓捕,黄海洋便掏出随身携带的小刀对莫成、莫成儿子和一起追赶的群众威胁“你们不要上来,哪个上来我就捅死他”。 双方对峙一阵子,突然有人从其身后将其摁倒在地,其他几个人便冲上去一起制服并扭送公安机关。归案后,黄海洋被取保候审,期间,黄海洋不但不思悔改,反而变本加厉。2011年5月22日,窜到城关镇那造村那龙完小盗走该屯存放在教室内的钢管。2011年12月底,黄海洋又窜到德保银丰工贸有限公司建设工地,盗走一只氧气罐和一捆电缆线,然后存放在家中,2012年5月27日黄海洋将氧气罐和电缆线一起拉到废旧收购店销赃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2012年11月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德保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对赵某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海洋在实施盗窃他人财物过程中被发现后,为抗拒抓捕当场持刀相威胁,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其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另被告人黄海洋又两次盗窃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黄海洋判决宣告前犯数罪,实行数罪并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文中姓名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朱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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