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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在京借名买房反被告上法庭要求腾房
发布时间:2012-08-09 10:56:19
本网讯(黎万奇)
侄子为了规避购房政策,借北京本地的叔叔名义买房,叔叔意外去世,婶婶称侄子侵占自己丈夫的遗产,要求侄子一家腾退房屋,将侄子起诉到北京市房山法院。
2004年4月的一天,刚来到北京不久的河南小伙刘刚(化名)无意浏览到报纸上的一条售房信息,正打算在北京买房的他眼前一亮,兴冲冲地准备与售房人联系,可他突然想到北京对外地人购房有限制,这无疑给兴奋的刘刚浇了一泼冷水。这时刘刚想到了自己的叔叔刘华,叔叔有北京户口,自己刚来北京时对自己也是照顾有周,不如跟叔叔商量用他的名义买房。第二天,刘刚到叔叔家把这事一说,豪爽的刘华毫不犹豫地就答应了,他俩约定由刘刚提供购房款和办理手续的费用,以刘华的名义买房,等刘刚有资格后再将房屋过户给他,于是房子就这么买下了。 时光飞速地流逝着,刘刚在北京发展得不错,日子过得红红火火,可是一件事打破了平静的生活。2012年年初,刘华突发心脏病去世,刘刚此时已经取得北京的户口,于是他就与婶婶王红(化名)商量把房子过户给他,王红答应配合他办理过户手续,可却一直拖延。刘刚觉得不对劲就到房屋产权登记机构去查询,不查不知道,原来王红背地里早已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刘刚找王红质问,王红却以房屋登记在其名下为由要求刘刚一家腾房。 王红在法庭上主张,房子原本就是自己丈夫刘华购买的,刘刚杜撰了借名买房这件事,企图侵占自己的合法财产,房子只是暂时借让给刘刚一家住。一审法院以房屋存在权属争议为由驳回了王红要求刘刚腾退房的诉讼请求。判决后,王红不服向北京中院提出上诉,北京中院审理认为虽然刘华与卖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诉争房屋的实际出资人为刘刚,且一直由其居住,刘刚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刘华与刘刚之间存在借名买房的关系,所以不宜判决刘刚一家腾房,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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