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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村民滥伐公益林树木被起诉
发布时间:2012-08-08 16:12:39


     本网讯(通讯员 郭仕伟)   2012年8月8日上午8时30分,广西天峨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滥伐林木案,涉案的四位村民均因涉嫌滥伐林木罪被依法提起公诉。

    家住天峨县更新乡的黄某三兄弟及韦某,于今年2月至3月间,因家境贫寒,难以生活,为寻找生活开支来源,加之本身文化程度较低,法律知识淡薄,在无砍伐证情形下不间断砍伐杂木种植杉木。其中黄某有两兄弟在自家自留山地范围内砍伐林木,而韦某及黄某一兄弟在公益林中砍伐林木。本以为无事,但还是因滥发林木涉案,四人因砍伐林木蓄积量及出材量均达到法定处罚量而涉案被捕。庭审中,四犯罪嫌疑人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并无异议,也有自首情节,只是韦某及黄某一兄弟认为,自己砍伐的林木虽然没有砍伐证和权林证,但地界中曾有自己种植多年的茶果树和梧桐树,然后认为属于自己地界而砍伐,案件审理法官向被告说明了其利害关系后,两人才服理认错。

    本案事实清楚,四被告均当庭认罪,态度也较好,四人在最后陈述中向法官讲述了为生活所迫才滥发林木种植杉木的,也提出了缓刑申请,希望得到轻判。案件没有当庭宣判,审判长宣布择日宣判而结束。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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