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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伐林木起争执打伤老父 数罪并罚获刑三年
发布时间:2011-08-02 15:44:07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李勇)   父母的养育之恩是儿女无法报答的,而被告人张觉才却将自己的父亲打伤。日前,云南省盐津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张觉才犯故意伤害罪、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10年6月,受害人李连武与他人聊天,被告人张觉才怀疑其在骂自己,遂对李连武实施殴打,将李连武的耳朵打出血、牙齿打掉四颗(其中两颗为假牙)。2010年10月,被告人张觉才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便雇请陈某将自己家庭共有的林木砍伐了382株,其中部分木材被张觉才出卖,其余木材被盐津县森林公安局没收。2010年12月,被告人张觉才因砍伐家庭共有林木与其弟发生争执,父亲张朝银上前劝解,张觉才便对其实施殴打,致张朝银右手桡骨骨折,被告人因殴打张朝银被行政拘留8日。

    经鉴定,张朝银、李连武所受之伤均为轻伤;滥伐林木蓄积量为51.936立方米。法院认为,被告人张觉才故意殴打他人,致二人轻伤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且被告人违反国家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林木数量较大,已构成滥伐林木罪,均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实行数罪并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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