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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片林区被“剃头” 男子滥伐林木获刑四年
发布时间:2012-02-03 16:01:06
光明网讯(通讯员 陈云强 王翔)
近日,重庆酉阳县法院审理判决了一起迄今为止该县影响最大的滥伐林木案。被告人潘某疯狂作案,对林区进行“剃头式”砍伐,共计砍伐木材近两万件,折合活立木蓄积二千余立方米,致使大片茂盛林区变成“光头秃地”。法院一审判决潘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0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潘某从2009年起购买大量林区的树木所有权,随后安排人员采用汽油锯对林区进行毁灭式的采伐。截止案发时,潘某共采伐木材19122件,计原木材积1085.6669立方米,折合活立木蓄积共计2052.3立方米(滥伐林木罪的起刑点是立木蓄积10-20立方米),导致大量的茂盛林区成为“光头秃地”,严重破坏了国家的森林资源,威胁到附近群众的生产、生活安全。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潘某违反森林法规,滥砍滥伐,数量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为惩治犯罪、保护国家森林资源不受破坏,依法作出上述判决,现已生效。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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