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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峨县滥伐林木案增多的原因分析
作者:郭仕伟 发布时间:2012-08-10 10:34:11
天峨县现有土地总面积3196平方公里,全县有森林面积21778万公顷,森林蓄积量552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86%,是全国有名的林业大县,素有"森林王国,绿色宝库"的美称,旅游资源得天独厚。
2012年8月9日上午,天峨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两起滥发林木案,这已经是本周开的第7个滥发林木案,该院连续两周除一起盗窃案外,刑事审判庭开的全不是滥发林木案,涉案人员达10人之多。滥伐林木案件数量骤然增加,不但影响了生态平衡,还影响了社会稳定,森林保护面临严峻的挑战。因此,探讨滥伐林木犯罪的特点和成因,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滥伐林木案的主要特点 (一)滥发林木被告人文化程度均偏低。近两周涉嫌滥发林木的被告人文化程度较低,目前已经被判刑的两起案件中,6名被告人文化程度都在初中文化程度,其他案件被告人文化程度均在高中以下,还有目不识丁的文盲。 (二)滥伐林木的数量巨大。纵观这几起案件,被告人涉案滥发林木蓄积量从80立方米到206立方米之多,较大部分被告人都构成滥发数量巨大后果。 (三)滥伐林木的主体大部分是自己种植林木的农民。这两周开的7件滥伐林木案涉案的10名被告人均是农民,家住偏远乡屯,主要靠农林为主要生活来源。 二、滥伐林木案增多的主要原因 (一)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经开庭审理,众被告在庭上都表示由于文化程度较低,导致法律意识淡薄,尤其是对一些零星滥伐林木等违法行为认识不足,“靠山吃山”的思想仍较突出,认为是自己种植的林木,自己砍伐、自己出卖,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 (二)林木采伐木材指标锐减,导致难以办理采伐证而走险滥发。目前,国家为保护森林资源,严格控制木材采伐指标,很多农民难以办理获得采伐证,加之急需用钱,认为滥伐的林地地块比较偏远,不会被发现而盲目侥幸采伐,后大部分报告人都因群众举报而被起诉。 (三)采伐监督措施有待改进。林业主管部门和林业站在日常工作中只注重对上报制度审批,忽视监督环节,特别是缺少对采伐现场有效指导、管理和监督,存在制度不落实、管理机制不健全现象,甚至个别工作人员还参与倒卖木材。 (四)生活所迫,导致农民滥发林木,开荒种植农作物。天峨县目前提倡农民种植杉木,杉木市场价格也较高,很多农民纷纷响应政府号召种植杉木,但有部分农民在公益林等地滥伐林木,或开荒造地种植杉木,导致因无证滥伐林木而犯罪。 三、对滥伐林木案增多采取的对策 (一)深入开展《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人们的法制观念。对于偏远山区群众,更要加强宣传,教会农民自觉学法、懂法、守法,而且要以法律为武器,与一切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形成依法治林的良好氛围,更要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保护森林资源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突出地位和作用,克服短期行为,自觉保护好现有森林,为实现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加大对滥伐林木的查处力度。一是林业部门要深入林区调查研究,掌握滥伐林木的第一手材料,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达到刑事案件的,要及时将案件移交森林公安分局处理;二是成立林区治安巡逻队,加强对滥伐林木案件的发现和查处;三是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提高民警的业务素质、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四是要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严肃法律,对滥伐林木的犯罪分子实施重罚。除依法判处徒刑外,要给处予较重的罚金,使滥伐林木无利可图,对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除处罚金外,还要规定其种植一定面积的林木,以造林弥补所造成的森林资源损失,由森林公安机关进行跟踪监督,并以其造林表现形成文字材料,报送审判机关,作为其缓刑考验期的表现材料,也可作为减刑的依据。 (四)坚持打击与预防结合,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一是要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方针,逐步建立健全基层群众性保护组织,充实完善林区木材检查站和林业系统内保机构;二是要与相关的执法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互通情况,形成合力,提高林区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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